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5〕4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7日
陕西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全面推进我省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提升足球运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建设西部体育强省的重要举措,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以繁荣校园足球、振兴职业足球、普及社会足球为重点,以弘扬足球文化、培育拼搏精神、锤炼意志品质为主线,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夯实足球场地设施、人才队伍、赛事组织等基础工作,开创我省足球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立足我省足球发展实际,学习借鉴足球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出一条适合省情的足球改革发展道路。
——着眼足球长远发展,加强足球发展的人口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基础、文化基础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尊重足球发展规律,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等关系,加强科学治理,推动创新发展。
——强化政府基础性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足球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加快足球法治化步伐,净化足球市场,培养文明球迷,传递社会正能量。
——发展足球运动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实现普及与提高、群众足球与竞技足球互相促进,推动足球运动全面、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15年—2020年):制订我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组建陕西省足球协会,广泛开展校园和社会足球活动,建设足球特色学校,力争有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足球场地设施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中期目标(2021年—2025年):全省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社会足球运动广泛开展,初步建成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职业足球俱乐部跻身国内一流行列,力争参加亚洲冠军联赛。
——远期目标: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基本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实现陕西足球全面发展。
二、大力发展校园足球
(四)发挥足球育人功能。把校园足球作为培养青少年足球兴趣、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人才根基的基础性工程,让更多青少年学生热爱足球、享受足球,使参与足球运动成为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培养坚强意志品质的有效途径。
(五)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全省中小学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学重点扶持,全省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现有265所的基础上,三年内达到750所,2025年达到1800所。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研究制订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把足球技能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以培养兴趣为前提,以课外活动为平台,推动校园足球普及。
(六)促进文化学习与足球技能共同发展。加强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完善考试招生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环境。
(七)强化校园足球安全保险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足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完善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
(八)发挥重点市县的引领带动作用。省上以西安市、宝鸡市、志丹县等国家级试点市(县)为重点,其他各市选择1—2个足球基础和发展条件好的县(区)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创建国家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校园足球广泛开展。
三、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九)扩大足球运动的群众基础。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蓬勃开展。
(十)推动社会足球与职业足球互促共进。通过社会足球人口不断增加、水平不断提高,为职业足球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通过加快发展职业足球,促进社会足球普及与提高。
四、积极推进职业足球发展
(十一)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立足自身,创造条件,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鼓励全省各级政府以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吸纳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投资,推动实现俱乐部地域化。
(十二)推动业余足球向职业足球发展。整合资源,完善政策,支持有一定实力的足球俱乐部从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低级别业余联赛起步,利用3—5年时间,进入职业联赛行列。
(十三)促进职业足球可持续发展。完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立足长远,系统规划,改革创新,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支持俱乐部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运动员,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持续提升竞技水平,力争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冲击亚洲冠军联赛。
五、改进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十四)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完善竞赛体系,增加竞赛种类,扩大竞赛规模,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尤其要注重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科学化。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中老年、五人制等赛事。
(十五)完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竞赛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内联赛及校际间友谊赛等竞赛交流活动。县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小学联赛;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小学总决赛和初中、高中市级联赛;省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初中、高中总决赛以及高校联赛。
(十六)健全民间足球联赛体系。由省足球协会牵头,整合组建省内民间足球联盟,规范赛事标准,实行准入、注册及升降级制度,重点打造“陕超”“陕甲”“陕乙”三级联赛,充分发挥精品赛事的引领示范作用。
(十七)增设省运会足球参赛组别。省运会足球项目增设行业组、大学生组,增设五人制足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高校等组队参加省运会。
(十八)申办大型足球赛事。充分利用共建“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积极申办世界杯预选赛、中国之队国际邀请赛等各级别品牌赛事,同时以我省与国内、国外建立的友好城市为平台,策划开展国际足球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陕西足球的影响力。
(十九)维护竞赛秩序。赛事组织机构和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依法打击球场暴力和闹事行为,并与球迷协会共同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
(二十)加强足球行业管理。坚持公平竞赛,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足球管理部门与公检法等方面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违法举报机制,坚决打击假赌黑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二十一)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各市、县把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渭河、汉江、丹江沿岸健身长廊建设,以及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河滩地、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人防工程等,规划建设一批足球场地。“十三五”期间,各设区市至少建设1块可承办大型赛事的足球场地,建设若干块标准足球场地;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依托学校至少联合建设1块标准足球场地,建设若干块非标准足球场地。提倡各市、县、区因地制宜建设和推广一批笼式足球场。推动新建大型居住区和社区至少建成一块五人制足球场地。对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要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十二)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场地的共享机制。
七、加大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二十三)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加大培养力度,完善选用机制,多渠道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增强人才发现和培养意识,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到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校园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统筹抓好全省优秀足球苗子选拔和训练工作。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到足球发达国家接受培训,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二十四)重视教练员、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现有专、兼职足球教师和招录专业足球教练员、退役优秀足球运动员等方式,扩充师资队伍,提高足球教学训练水平。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国内外优秀足球教练员、教师从事校园足球教学工作。制定足球教师培训计划,严格考核上岗制度。2020年前完成对全省1000名校园足球专、兼职教师培训。推行中、高级足球教练员义务下基层支教制度,通过“帮、扶、带、教”的形式,提高基层教练员训练、执教水平。每年选拔一批优秀青年足球教练员赴足球发达国家学习培训。
(二十五)加强足球相关专业人才培训。省体育局统筹安排,下派专业讲师,支持各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竞赛管理人员、裁判员、社会足球指导员专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完成足球竞赛管理人员、各级裁判员、社会足球指导员等专业培训5000人次,满足开展校园足球、社会足球活动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培养不同类别和方向的足球专业人才,在西安体育学院和陕西师范大学探索组建足球学院。
(二十六)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其经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完善投入机制
(二十七)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足球的投入,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将场地建设、校园足球、专业足球、青少年足球、教学科研等所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对足球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交流、教练员培训、优秀人才引进、足球场地建设等。
(二十八)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足球。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投入足球发展,捐赠资金可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拓宽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九、改革健全足球管理机构
(二十九)调整组建省足球协会。按照政社分开、责权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组建省足球协会,逐步改变省足球协会与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省足球协会与省体育局脱钩,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对外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
(三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省足球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省足球协会按社团法人机制运行,依据章程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和监督,有效预防腐败。
(三十一)优化领导结构。省足球协会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当体现代表性和专业性,由省体育局代表、各地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
(三十二)健全协会管理体系。各地和行业足球协会参照省足球协会管理体制调整组建,接受省足球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各地和行业足球协会担负本地区、本行业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各类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各级足协应加强对民间足球组织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十、加强对足球工作的领导
(三十三)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发展振兴足球事业放在重要位置予以安排部署,为推动足球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支持。要健全各级足球协会党的组织机构,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人才政策,加强足球协会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省足球协会设立党组织,由省体育局党组领导。省足球协会领导机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章程进行提名和选举。
(三十四)建立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级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及省足球协会组成,日常工作由省足球协会承担。省体育局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省教育厅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落实。
(三十五)把足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足球改革发展科学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对各市、县、区足球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结果。
(三十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省内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足球频道或专栏专题,传播足球知识,弘扬足球文化,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发展共识。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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